【智權新知】亞律智權雙月刊-美國國內優先權:延續案介紹

資料來源:亞律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亞律智權雙月刊:2023 十二月份專刊

美國國內優先權:延續案介紹

文 / 范綺鈺 專利部專利工程師

美國延續案主要用於主張國內優先權,延續案是指基於先前的專利申請(母案)而提出的後續申請案,主要分成三種類型:連續申請案(Continuation Application, CA)、部分連續申請案(Continuation-In-Part Application, CIP)以及分割案(Divisional Application, DA),以下針對上述三種延續案分別進行介紹。

繼續閱讀

 

淺談著名商標之保護範圍-以台灣實務見解為例

文 / 林淯茹 國外部法律專員

為了保護著名商標權人所耗費之心血,避免他人之任意攀附,各國法律或國際公約均對著名商標提供比一般註冊商標更強化之保護,而我國針對著名商標的保護則是規定於商標法第30條第1項第11款,該款前段判斷上大致上與同條項第10款規定相同,為了避免相關消費者對商品或服務來源產生混淆誤認,得沿用同條項第10款有關混淆誤認之虞的標準,故著名商標之保護範圍似無法擴及至不同類別之商品或服務;而該款後段則是在防止著名商標之識別性或信譽遭受減損之虞,判斷上則不同於前段標準,因而著名商標保護範圍是否可擴及至不同類別之商品或服務則有疑慮,本文將透過部分早期與近期之台灣實務見解,淺談實務上認定商標法第30條第1項第11款後段有關著名商標保護範圍之情形。

繼續閱讀

 

瀏覽數: